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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运作管理师
证书颁发: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 
鉴定对象
1、助理生产运作管理师:企业班组长、基层生产(业务)计划管理人员、现场管理人员,管理专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等。
2、生产运作管理师:企业负责生产(业务)的计划、组织、调度、指挥、质量检验和督导等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(如车间主任、计划处处长、业务经理)及业务骨干,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,设备(设施)管理人员。
3、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:企业主管生产(业务)的副总经理以及总工程师、总经济师、生产总调度、运营总监,其他高级管理人员。
 
申报条件
——助理生产运作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2)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——生产运作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2)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3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——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2)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3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4)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5)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首席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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